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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继承的房产遇到拆迁怎么办理
释义
    一、继承的房产遇到拆迁怎么办理
    继承的房产遇到拆迁的处理:
    继承人取得了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获得房屋价值的补偿,如果没有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可以获得安置、拆迁费用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二、继承房子要公证吗
    法律网提醒您,房产继承不需要公证。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如果想要公证的,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三、继承房产的费用
    房产继承需要交的费用是:1.5%的契税(非法定继承人)、0.05%的合同印花税、权证印花税、房屋评估价2%的继承权公证费、登记费,继承所得的房产再次出售时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法律规定,契税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五。
    契税的具体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税率幅度内提出,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对不同主体、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住房的权属转移确定差别税率。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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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6 13:40: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