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间接故意未遂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
释义 | 一、间接故意未遂是否构成犯罪行为 间接故意是不存在犯罪未遂的。根据《刑法》对于犯罪未遂的相关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间接故意的犯罪人主观上没有希望的态度,因此没有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也就不构成犯罪的未遂。 二、犯罪既遂未遂中止预备的区别 犯罪预备、未遂、中止、既遂这样区分: 1.发生的时间不同。犯罪未遂发生在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犯罪预备阶段不存在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则要求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即在实施犯罪预备或者在着手实施犯罪以后,达到即遂以前放弃犯罪,均能构成犯罪中止。 2.未能完成犯罪的原因不同。在犯罪未遂中,犯罪未能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的实际结果违背行为人的本意,即欲为而不能为。在犯罪中止中,行为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而主动放弃当时可以继续实施和完成的犯罪,即能为而不为。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根本区别。 3.行为结果不同。犯罪未遂的结果是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并不等于不发生任何损害结果。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必须彻底地放弃犯罪。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犯罪中止还要求行为人必须有效地防止其已经实施的犯罪行为之法定犯罪结果的发生。 4.刑事责任不同。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 三、犯罪未遂的种类 法律网提醒您,犯罪未遂的分类有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实行终了的未遂较之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更接近于完成犯罪,因而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在案件其他情况相同的前提下,对实行终了的未遂的处罚重于未实行终了的未遂。同理,对能犯未遂的处罚一般也应当重于不能犯未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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