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抑郁症病退手续的办理流程 |
释义 | 一、了解抑郁症病退手续的办理流程 抑郁症病退手续的办理流程为: 1.本人申请; 2.用人单位或档案托管机构审核同意; 3.材料上交受理部门; 4.对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已经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职工,如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且工作年限满10年及以上的,可办理病退。 二、什么病能办病退 法律网提醒您,可以办理病退的疾病如下: 1.心功能长期在Ⅲ级以上。左室疾患左室射血分数≤50%。 2.恶性室性心动过速经治疗无效。 3.各种难以治愈的严重贫血,经治疗后血红蛋白长期低于6克/分升以下(含6克/分升)者。 4.全胃切除或全结肠切除或小肠切除3/4。 5.慢性重度肝功能损害。 ![]() 三、病退办理所需材料 1.县以上医院出具医疗诊断材料原件一份; 2.劳动鉴定表或鉴定结论书原件一份;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福建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领取资格认定表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5.单位公示回执单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6.个人申请报告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7.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的人事档案原件,及档案中招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应征入伍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8.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若办理过双确认或政策性补缴的须提供确认表、政策性补缴表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各一份; 9.原国有、集体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10.原国有、集体企业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重新就业,与新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新就业单位参加养老保险的,须提供与新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一份; 11.单位有托管的附托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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