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有企事业单位包罗哪些类型 |
释义 | 一、国有企事业单位包罗哪些类型 第一,教育事业单位 其中包括高等教育事业单位、中等教育事业单位、基础教育事业单位、成人教育事业单位、特殊教育事业单位、其他教育事业单位。 第二,科技事业单位 其中包括自然科学科研事业单位、社会科学科研事业单位、综合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其他科技事业单位。 第三,文化事业单位 其中包括演出事业单位、艺术创作事业单位、图书文献事业单位、文物事业单位、群众文化事业单位、广播电视事业单位、报刊杂志事业单位、编辑事业单位、新闻出版事业单位、其它文化事业单位。 第四,卫生事业单位 其中包括医疗事业单位卫生防疫检疫事业单位、血液事业单位、计划生育事业单位、卫生检验事业单位、其他卫生事业单位。 第五,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托养福利事业单位、康复事业单位、殡葬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福利事业单位 第六,体育事业单位 体育竞技事业单位、体育设施事业单位、其他体育事业单位。 二、事业单位开除职工条件 法律网提醒您,事业单位开除职工条件如下: 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解除聘用合同。 三、事业单位开除职工还有补偿吗 事业单位开除职工一般没有补偿;但如果是属于解除聘用合同则有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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