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怎么处理女方的户口 |
释义 | 一、离婚后怎么处理女方的户口 1.保留在男方处; 2.迁移回原籍处; 3.单独立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二、离婚户口迁移需要多久 法律网提醒,需要结合具体情况才能确定: 1.镇内一天。 2.县内三天。 3.市内五个工作日。 4.省内十五个工作日。 5.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三、离婚女方户口迁回娘家需要什么证件 当事人想转移户籍到娘家,需要先到娘家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等证件材料申请办理落户手续,在取得落户地区户籍派出所审核通过之后,会给当事人开具准予迁入的准迁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七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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