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必备要求 |
释义 | 一、建设工程合同的内容有哪些必备要求 工程建设合同的必备条款有: 1.工程范围。 2.建设工期。 3.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日期。 4.工程质量。在施工合同中,关于工程质量的条款是非常重要的。 5.工程造价。 6.技术资料交付时间。 7.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 8.拨款和结算。 9.竣工验收。 10.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 二、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建设工程合同诉讼时效是三年,自纠纷产生之日起计算。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法律网提醒您,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自然应当由案涉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属于专属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关于地域管辖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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