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 |
释义 | 我国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人犯的机关。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以下或者余刑在1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由看守所监管。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羁押的人犯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人犯进行教育;管理人犯的生活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看守所以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域为单位设置,由本级公安机关管辖。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安全厅(局)根据需要可以设置看守所。铁道、交通、林业、民航等系统相当于县级以上的公安机关也可以设置看守所。看守所的监管活动受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