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户口证明如何申请办理 |
释义 | 一、集体户口证明如何申请办理 集体户口证明的申请办理步骤如下: 1.准备材料:身份证原件、申请书、学历/学位证书认定证明复印件(如未认证,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各2份,并写上单位名称及本人手机号码)、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2.到单位借出户口单页,凭本人身份证,填写借用单。 3.拿着户口单页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二、集体户口证明申请需要本人去吗 集体户口证明需要本人去。集体户口,办理时若需要户口复印件必须本人亲自办理的。集体户口负责人需要确保领取的集体户口复印件是本人,避免他人冒用领取资料暂不可以他人代为领取,但是对于未满18周岁情况,可以由监护人带上出生证明等资料代为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 三、集体户口证明申请的注意事项 法律网提醒您,集体户口证明的注意事项是: 1.单位必须合法:开具集体户口证明的单位一般为公安局、派出所、社区警务室等,这些单位都是具备开具此类证明文件的权利和资质的,所以在选择开具单位时要注意选择正规的单位,以免造成后期的麻烦和影响。 2.内容必须真实准确:这种证明文件的核心在于证明一个人的户口情况,所以其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能夸大或缩小实际情况。如果开具单位存在误导受理方,虚报信息或者夸大事实的行为,将很容易影响到受理方对证明文件的信任,在后期的工作生活中也会造成很多的不便和困扰。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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