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判定婚姻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重婚的; 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办理结婚登记。 在实行单一登记婚的中国,只要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不论是否同居,重婚即已构成。而事实重婚是指前婚未解除,又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只要双方公开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虽未办理结婚登记,也已构成重婚。 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我国《民法典》规定三代以内血亲禁止结婚,包括第三代,即禁止表兄妹结婚。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 (1)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 (2)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 3.不到法定婚龄。 《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关系无效。 双方都符合了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后,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 二、 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怎样的 申请无效婚姻的程序是: 1.当事人或其厉害关系人依法递交婚姻无效申请书; 2.确定婚姻无效管辖的法院; 3.接受法院的审理; 4.法院作出判决。且做出判决的,需将判决书送达婚姻登记机关一份。 ![]() 三、无效婚姻的申请人有哪些 法律网提醒您,无效婚姻的申请人: 1.以和直系血亲结婚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2.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 3.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申请人是婚姻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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