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承担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
释义 | 一、如何承担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 侵害生命健康权的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危险、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生命健康权受到侵权应该怎样去维权 生命健康权受到侵权的维权方式是与侵犯者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直接向法院起诉。 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生命健康权包括生命权和健康权两部分,未成年人享有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受法律保护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侵害。为人实施不法行为,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或者身体权的,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三、生命健康权诉讼时效是多久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生命健康权诉讼时效适用三年普通诉讼时效的固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日之日起计算。若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网提醒您,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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