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医疗事故所必须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构成医疗事故所必须的条件有哪些 构成医疗事故所需的构成要件有: 1.医患双方之间存在医疗行为; 2.患者发生了损害事实; 3.医务人员有违法行为或技术上的失误; 4.损害事实与违法行为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医疗事故责任认定有哪些类型 1.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承担完全责任,需要赔偿全部损失的100%。 2.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承担主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60-90%。 3.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承担次要责任,赔偿全部损失的20-40%。 4.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承担轻微责任,赔偿全部损失不超过10%。 实践中还存在对等责任:即医、患双方各负担50%。 ![]() 三、医疗事故等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1.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或植物生存的; 2.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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