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如何处理房产过户 |
释义 | 一、夫妻离婚如何处理房产过户 夫妻离婚过户房产流程如下: 1.准备房产过户材料。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房产证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房产登记申请书。 2.房产过户的手续。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3.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二、房产不能过户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房子无法过户的原因有: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 2.权属有争议的; 3.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 4.鉴定为危房的; 5.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 6.法律限制交易的。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三、办理房产过户所需材料 房产过户准备的材料有: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8.买房的身份证。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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