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包工程需要开工令吗 |
释义 | 一、分包工程需要开工令吗 不需要。开工令是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由施工方提出申请,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只对施工单位,不可能针对分包方。开工日期是很重要的。主要是因为它是计算工期的起点。同时,承包商也需要有一个明确的开工日期,以便从分包商、供应商及其它有关方面预先得到所需要的承诺(如订货、租用机械、提供劳力等事项),并获得业主支付的预付款。对于业主来说,则要在监理工程师发出开工通知的同时,按合同规定的施工顺序的要求,把所需的现场与通道交给承包商。如拖延时间则会导致工程延期及业主支付一笔额外费用。 二、工程款拖欠多久可以起诉 工程验收合格后的3年内可以起诉。 根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三、分包单位将部分工程再分包违法吗 违法的。 《建筑法》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分包工程需要开工令吗的相关法律知识了。综上可知,分包工程是不需要开工令的,一般来说开工令是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只对施工单位,不可能针对分包方。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咨询法律网的律师。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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