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合规地将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 |
释义 | 一、如何合规地将父母的房产过户给子女 父母将房产合规的过户给子女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到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2.按照要求,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等需要的材料; 3.受理后,审核提交的材料; 4.审核通过,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二、父母房产证过户给子女需要多少钱 法律网提醒您,父母房产证过户给子女需要的费用:如果是将房屋无偿赠与给子女的话,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需要缴纳契税和印花税;如果是子女通过遗嘱继承父母的房产时,则不需要交税,只需要缴纳登记费和工本费。 ![]() 三、房产过户会被征收哪些税费 房产过户需要缴纳以下税费:契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以及工本费等。 1.契税 住宅类房屋标准按房款总价的3%或1.5%或1%交纳,每套交纳具体的比例需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购房者的购房时间、购房单价、购房面积、是否第1次购房等因素来确定;非住宅类房屋按房款总价的3%交纳。 2.个人所得税 一般卖方承担,如果是卖方唯一一套房子,且居住五年以上没有此税,但虽然卖方居住此房五年,可是这套房子不是他唯一的房产,则此税要交。 3.印花税:税率是0.05%,即购房者应纳税额为计税价格×0.05%的数值; 4.土地增值税:应纳土地增值税额=计税价格×核定征收率。 引用法条: [1]《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一十五条 [2]《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3]《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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