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要带的材料有什么 |
释义 | 一、起诉离婚要带的材料有什么 起诉离婚应该带的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离婚起诉书及副本; 3.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 4.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二、起诉离婚时间有限制么 法律网提醒您,起诉离婚有时间限制。具体限制如下: 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只能由女方提起离婚,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3.其他时间限制。 ![]() 三、异地起诉离婚要怎么起诉 异地离婚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起诉的法定条件为原告要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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