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立案七天怎样去计算 |
释义 | 一、行政诉讼立案七天怎样去计算 行政诉讼立案七天的计算方式是按照七个工作日计算。行政诉讼案一般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二、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行政诉讼案件立案材料有: 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诉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存在的材料; 3.原告与被诉行政行为具有利害关系的材料; 4.人民法院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 三、哪些情况下行政诉讼会适用简易程序 行政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有: 1.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2.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3.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同意适用简易程序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发回重审、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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