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务人破产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
释义 | 一、债务人破产产生的影响有哪些 破产后,债务人原则上应当以自己的所有财产承担债务。只有债务人、债权人以及清算义务人才可以申请破产。公司的股东、法定代表人是不能申请破产的。 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二、谁来承担破产清算所需费用 破产清算费用应当由破产人来付。破产费用以及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若是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 (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 (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 (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三、破产清算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法律网提醒,破产清算时间没有明确的规定,但一般情况下破产清算的时间都比较长。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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