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如何申诉 |
释义 | 一、交通事故认定书要如何申诉 交通事故认定书的申诉方式是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内容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 ![]() 三、取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需要带什么材料 1.事故当事人的身份证明、驾驶证、原始保险单、身份证复印件等; 2.如需对肇事车辆进行检验的,还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3.交警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的图纸及其询问双方当事人、证人的笔录。 引用法条: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2]《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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