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复发是否需要重新认定 |
释义 | 一、工伤复发是否需要重新认定 旧伤复发不需要重新认定工伤,但是可以重新对伤残等级进行认定。如果劳动者被认定为工伤的,在工伤治愈之后又复发的,该劳动者依然可以享受工伤的待遇,也可以请求工伤保险机构予以赔偿,不需要再次做工伤认定。 二、工伤复发认定所需的必备材料是什么 工伤复发认定所需的必备材料是如下的: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 3.《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5.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 (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三、工伤复发鉴定时限有规定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复发鉴定时限没有规定。法律网提醒您,如果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就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并没有时间限制;如果对此有争议的,则当事人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来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 [2]《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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