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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取保候审期间所需注意事项是什么
释义
    一、取保候审期间所需注意事项是什么
    取保候审期间所需注意事项如下: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本人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的变动情况;
    3.在传讯时及时到案;
    4.不干扰作证;
    5.以及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可以取保候审的案件
    可以取保候审的案件如下: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三、取保候审需要请律师吗
    不一定必须请律师。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因此,可以这么说,取保候审并非只有律师才能办理,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申请办理。因此,是否聘请律师,自己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
    (一)律师;
    (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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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5:51: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