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
释义 | 一、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被告人遵守取保候审的注意事项: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二、取保候审有期限限制吗 取保候审有期限限制。取保候审期限最长为12个月。司法机关在批准取保候审的时候,需要在12个月内确定具体给予的取保期限。而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分别在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时候,取保的期限是分开算的,即一次取保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三、取保候审保证金怎么退 法律网提醒您,取保候审保证金的退还流程具体如下: 1.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时,此前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关会出具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 2.决定退还保证金的,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后,报县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退还保证金决定书》。 3.公安机关决定退还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后,应当在解除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同时,通知指定的银行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犯罪嫌疑人,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在《退还保证金决定书》上签字或者盖章。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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