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获得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一、获得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程序是怎样的 证人出庭作证程序是: 1.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2.通知证人出庭作证; 3.查明到庭证人身份; 4.法庭向证人交代权利义务; 5.证人保证如实作证; 6.证人陈述作证; 7.交叉询问质证; 8.法庭补充询问; 9.证人退庭。 二、证人不愿出庭作证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证人不愿出庭作证可以采取下列途径处理: 1.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对证人的证言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对于证据保全的申请法院一般是用裁定支持或驳回,法院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被保全人对该裁定也有权异议,但该异议不影响裁定的执行。 2.申请公证证明对于公证行为。 目前我国立法层次太低,主要是国务院的规定和司法部的配套规章。民事诉讼法规定,经过法定程序公证证明的法律行为、法律事实和文书,法院应当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 三、证人不出庭作证的原因 证人不出庭作证往往是基于下列原因: 1.证人受传统落后的思想影响,主观上不愿出庭作证。有些人法律意识不强,认为作证就是在人家背后下“黑手”,不是光明正大行为,会被人耻笑。而有些人则缺少正义感,“不关己事,高高挂起”。 2.执法人员执法水平不高,没有充分认识到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目前很多的执法工作人员没有认识到证人出庭作证的重要性,认为证人证言的书面材料和证人出庭作证的法律效力都是一样的。 3.法律对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健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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