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如果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有哪些风险? 首先,如果用人单位不签订合同,雇员有权将工资差额翻倍 <《劳动合同法》第10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聘用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工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雇主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履行劳动合同的,应当依法履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受雇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无论员工是否在职或辞职后的一段时间内,员工都可以要求单位支付两倍的工资差额,这是法律赋予的权利,而不是员工对单位“报复”的权利。 其次,如果单位超过一年未签订合同,则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14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录用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了无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还规定,如果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入职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至一年的第一天,向员工支付两倍的月薪,自入职之日起一年结束时,视为与员工签订了无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联系,补充书面劳动合同。从这个角度来看,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员工退休之日止,“视为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仍有义务补充书面劳动合同,只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问题,不再存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第三,如果雇主不签署劳动合同,雇员可以随时辞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要解除劳动关系,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并且必须是书面的。否则,属于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给单位造成损失的,予以赔偿;但是,如果雇主不与雇员签订劳动合同,雇员可以随时辞职。即使本单位找不到替代人员,员工也无需辞职,并承担违约责任。 案例 该雇员没有合同,向工会要求赔偿去年12月12日,29岁的小赵被一家服装公司聘为销售部主管。今年7月1日,公司领导与他交谈,建议他辞职。经过协商,双方签署了辞职协议:“小赵在工作中没有不良表现,经公司认真考虑后,允许其离职。”然后他办理了相关手续。离开后,小赵感到很不高兴:他有一份好工作,建议我辞职。这不是一个恶霸吗?因此,他向北京员工服务热线12351寻求帮助。当他得知单位没有与他签订合同,可以要求双倍的工资差时,他向丰台区总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申请赔偿2.1万元。今年11月5日下班后,双方达成协议,公司同意赔偿小赵1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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