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伙协议订立需要注意的事项 |
释义 | 一、合伙协议订立需要注意的事项 主要需要注意的内容是:出资细节,约定每个人出资多少,如何分红;议事规则,约定重大问题如何进行讨论;职责细节,约定每个人负责的内容,如果执行;退出机制,约定在何种情况下合伙人可以退出,退出的时候如何计算资本;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如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电话;禁止使用的字样 二、合伙协议的效力怎么去认定 法律网提醒您,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且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合伙企业法》第十九条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 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 三、如何正确应对合伙协议纠纷 合伙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 1.协商解决; 2.通过第三者调解解决; 3.申请仲裁。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者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4.诉讼途径解决。合伙协议中未订立仲裁条款,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 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一十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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