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释义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的。
    劳动者工作中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非本人引起的,不需要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单位拖欠工资多久属于违法
    法律网提醒您,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三、单位合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6 10: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