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
释义 | 一、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是否必须扣工资赔偿 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不是必须扣工资赔偿的。 劳动者工作中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给用人单位带来损失是非本人引起的,不需要赔偿。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二、单位拖欠工资多久属于违法 法律网提醒您,工资拖欠三十天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 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三、单位合法克扣工资的情形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引用法条: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一十六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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