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案件中财产转移如何判断 |
释义 | 一、离婚案件中财产转移如何判断 离婚案件中财产转移的判断是夫妻一方存在转移双方存款、私自无偿转让或赠与夫妻共同财产、以不合理低价转让共同财产等行为,均可认定为转移财产。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财产转移起诉状内容包括什么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3.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4.原告应当提供的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的姓名和住址也应当提供。 ![]() 三、离婚财产转移几年有效 离婚财产转移不能有效,但是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对方的诉讼权利不能得到法律保护。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是违法的,但是另一方在知道权利受损之日起三年内都未行使权利,其诉讼权利不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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