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抚养费支付期限应如何确定 |
释义 | 一、抚养费支付期限应如何确定 抚养费一般支付至孩子十八周岁时为止。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成年子女、尚在校就读的成年子女,父母仍应当负担抚育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规定,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二、离婚后孩子抚养费不给怎么办 法律网提醒您,离婚后对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抚养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三、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应怎么算 离婚后小孩的抚养费一般是一方的每月总工资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支付。法律网提醒您,如果需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当然,这个抚养费的数额主要是根据抚养子女所需要的实际金额、双方的经济条件以及家庭生活居住地的生活水平等实际因素而决定。总之,对于抚养费的多少应当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发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三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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