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什么材料 申请笔迹鉴定需要以下材料: 1.检材。文书司法鉴定中的检材是指对文件中的某项内容(如:笔迹、印章、打印文件)有异议需要鉴定的材料,称为检材。笔迹鉴定一般要求委托人提供检材原件,有的案件调取原件有困难的可以由鉴定机构派人现场拍照或由出处者签章提供复印件。 2.样本。是指与检材相对应的供检验比对的材料。如:书写人同年或相近年份、年代的真实笔迹样本若干份,对数量没有具体要求,一般3-5份左右,只要特征反映充分就可以作为样本比对材料。 二、笔迹鉴定程序的申请流程 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具体程序如下: 1.由一方当事人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 2.经过双方当事人质证,确定提供鉴定的样本; 3.由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 4.鉴定机构接收后鉴定申诉后,凭借自己专业技术及依法做出鉴定意见; 5.双方当事收到鉴定意见后对鉴定结论有异议的,还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三、申请做笔迹鉴定有没有时间限制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做笔迹鉴定应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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