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撰写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答辩状 |
释义 | 一、如何撰写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答辩状 撰写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答辩状的内容如下: 1.标题。 2.答辩人的基本情况。 3.答辩缘由。 4.答辩的理由。 5.答辩请求。 6.证据。 7.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8.答辩人签名。答辩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9.答辩时间。 10.附项主要应当写明答辩状副本份数和有关证据情况。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民事诉讼案件起诉条件是什么 民事诉讼案件起诉条件如下: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 三、民事诉讼案件起诉需要多久 法律未作明确规定,但规定了审限,即审理的最长期限,简易程序三个月,普通程序六个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第一百五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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