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对走私淫秽物品罪作出认定 |
释义 | 淫秽物品包括淫秽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通过文字、声音、形象等形式表现淫秽内容的影碟、音碟、电子出版物等物品。如果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物品就可能构成走私淫秽物品罪,大部分时候该如何对走私淫秽物品罪作出认定?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如何对走私淫秽物品罪作出认定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对外贸易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 本罪的犯罪对象为淫秽物品,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不是淫秽物品,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走私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的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的自然人均可构成犯罪,单位亦能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本罪属故意犯罪,而且必须以牟利或者传播为目的。所谓以牟利为目的,是指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是为了出卖、出租、放映或通过其他方式而获取钱财或者其他非法利益;所谓以传播为目的,是指行为人走私淫秽物品不仅是为了自用而是意图在社会上进行扩散。行为人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是否实现,不影响本罪的成立,但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牟利或者传播的目的,为个人使用,夹带少量淫秽物品出入境,即使其走私淫秽物品出于故意,也不构成本罪。 二、走私淫秽物品罪如何量刑 1、根据刑法第152条的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走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走私淫秽物品达到下列数量之一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较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①走私淫秽录像带、影碟五十盘(张)以上至一百盘(张)的; ②走私淫秽录音带、音碟一百盘(张)以上至二百盘(张)的; ③走私淫秽扑克、书刊、画册一百副(册)以上至二百副(册)的; ④走私淫秽照片、画片五百张以上至一千张的; ⑤走私其他淫秽物品相当于上述数量的。 (2)走私淫秽物品在第(1)条规定的最高数量以上不满最高数量五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走私淫秽物品在第(1)条规定的最高数量五倍以上,或者虽不满最高数量五倍,但具有是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使用特种车进行走私等严重情节的,属于走私淫秽物品罪“情节严重”,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单位犯本罪的,实行双罚制,即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处罚。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走私非淫秽的影片、影碟、录像带、录音带、音碟、图片、书刊、电子出版物等物品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的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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