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海里界限 |
释义 | three—mile limit以三海里为领海宽度的界限。1702年荷兰法学家宾刻舒克在《海洋领有论》一书中提出沿海国管辖的海域的宽度应以大炮射程为限后,1782年西西坚外交官加利安尼鉴于当时大炮射程的最大距离约为3海里,而建议3海里为领海宽度。从此,领海宽度开始用海里来计算。1793年美国《中立宣言》规定其沿岸中立海域的宽度为3海里。1878年英国的《领水法》规定英国的领水宽度为3海里。英美等海洋强国曾长期坚持3海里界限为国际法规则,反对其他国家主张3海里以上的领海宽度。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各国可在12海里以确定领海宽度后,美国已于1988年宣布其领海宽度为12海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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