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利莫夫公司诉纽约标准石油公司Salimoff &Co.v.Standard Oil of N.Y.美国纽约上诉法院1933年判决的案件。苏俄政府以国有化命令将俄国领土上的油田全部没收,并将从这些油田开采的石油卖给被告。原油田所有者、一俄国国民萨利莫夫在纽约法院提起诉讼,认为未被承认的苏俄政府的没收命令及对其油田的没收不具有法律效力。初审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原告上诉到纽约上诉法院,问题是从未被承认的苏俄政府购买来的石油所有权是否有效?上诉法院认为,没收俄国国民财产是在俄国发生,求偿也要在俄国去申诉,美国虽未与苏俄政府建交,但承认苏俄政府从1917年起是一个事实上的政府,它的存在是不可否认的。法院认为苏俄是一个政府,一个事实上的政府,它的法令在其境内对其国民有效,承认并不能创设国家。在美国国务院承认它之前,法院不能在法律上承认其为合法政府,但是,必须承认苏俄政府在国内维持和平和秩序,保卫人民,给其国民的福利,与其他国家和政府交往。在国内事项上不能不承认苏俄政府是一个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