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保险是否可由意外险代替 |
释义 | 一、工伤保险是否可由意外险代替 工伤保险不可以由意外险代替,工伤保险属于国家强制规定必须缴纳的社会保险。而意外险属于商业险,两者之间的性质不同,意外险只可以当做工伤保险的补充,而不能代替工伤保险。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二、报工伤保险需要什么资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4.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5.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三、工伤保险需要连续缴纳吗 工伤保险并不一定需要连续缴纳,只要员工出现工伤事故之前有缴纳工伤保险,并且在事故发生时处于参保状况,那么就是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由于职业危害无所不在,无时不在,任何人都不能完全避免职业伤害,那么遇到职业伤害很多时候都会选择工伤赔偿的方式来补偿自己的损失。 引用法条: [1]《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三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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