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盗窃罪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
释义 | 一、盗窃罪认定需要哪些证据 盗窃罪认定需要如下证据: 1.盗窃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身份证明; 2.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等; 3.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证言等。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 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二、盗窃罪的立案标准 法律网提醒您,盗窃罪立案标准: 1.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行为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及以上; 2.多次盗窃的; 3.入户盗窃的; 4.携带凶器盗窃的; 5.以及扒窃的。 如果行为人具有上述情形的,公安机关应当予以立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 三、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构成要件有: 1.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 2.主观要件:主观方面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3.客体要件: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4.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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