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现役军人离婚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
释义 | 一、现役军人离婚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现役军人离婚需满足的法律条件如下: 1.双方自愿离婚的,可以到婚姻登记机构自行办理离婚登记。 2.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二、军人离婚需要准备什么材料办理手续 军人离婚需要准备夫妻双方的户口本、结婚证、政治机关出具的同意离婚证明。在办理现役军人离婚手续的过程中,配偶是地方人员,军人一方要求离婚的,所在部队政治机关领导应当视情进行调解;符合规定的离婚条件,并经对方同意,政治机关方可出具证明同意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 三、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军人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属是孩子如果不满两周岁的,抚养权一般会归母亲,但能证明母亲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除外;已经满两周岁的,双方可以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如果已满八周岁,则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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