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子女是否有权在离婚中参与财产划分 |
释义 | 一、子女是否有权在离婚中参与财产划分 子女无权在离婚中参与财产划分。父母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子女无权参与。如果父母协商一致,将财产赠与子女,对此法律是无权干涉的。 一般情况下,家庭财产是由夫妻两人通过劳动积累的,未成年人尚未参加劳动,无经济收入,因此,在父母离婚时,未成年的孩子无权分得家产。 当然,未成年人也可以通过一定的途径获得个人财产,并受到法律保护。因此,夫妻双方离婚时,不能将属于未成年人的个人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法律网提醒您,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离婚分割财产时效是多久 离婚分割财产诉讼时效是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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