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能否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一、企业能否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企业不能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与员工订立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的,公司每月要向员工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吗 劳动合同签订后可以更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三、单位解除合同但不需要补偿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4.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5.其他。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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