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构成贪污罪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构成贪污罪所需满足的条件是什么 构成贪污罪所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犯罪主体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即从事国家机关公务的人员,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军事机关行使一定职权,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为基础; 2.侵犯公共财产,所谓公共财产,是指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用于扶贫等公益事业的社会捐赠或者专项资金的财产; 3.主观方面有犯罪意图; 4.行为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挪用、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 二、贪污罪追诉时效是多久 贪污罪的追诉时效是二十年。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 三、贪污罪主要有哪些表现形式 贪污罪主要有以下表现形式: 1.窃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秘密窃取的方式,将自己管理的公共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 2.骗取财物,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 3.侵吞财物,是指行为人将自已管理或经手的公共财物非法转归自己或他人所有的行为。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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