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谁应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
释义 | 一、谁应该申请法律强制执行 可以申请执行的人是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人或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并可以立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二、强制执行申请时要提交哪些材料 1.申请执行书; 2.生效法律文书副本; 3.申请执行人的身份证明; 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执行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 5.申请执行仲裁机构的仲裁裁决,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有仲裁条款的合同书或仲裁协议书; 6.申请执行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申请执行; 7.其他应当提交的文件或证件。 ![]() 三、申请强制执行需要交费吗 1.申请执行无需预先缴纳申请执行费,但人民法院在执行到位的首批执行款扣除人民法院依法应收取的执行费。缴费标准:执行金额或价额在1万元以下的,每件交纳50元;一万元至50万元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五交纳;50万元以上的,按执行金额或价额的千分之一再加2000元交纳; 2.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收取执行中产生的实际支出费用,如交通、住宿等费用。根据从生效新的《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现在申请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不再需要向人民法院交纳申请费了,而是由人民法院在执行中直接从被执行人处执行。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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