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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仲裁开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释义
    一、劳动仲裁开庭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劳动仲裁开庭需要注意的地方:
    1.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
    2.当事人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3.仲裁员要求申请人陈述仲裁请求时,申请人应当全面陈述仲裁请求;
    4.当事人应当全面考虑案件的处理结果,选择是否进行调解;
    5.其他。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二、劳动仲裁在多久内申请有效
    劳动仲裁在一年内申请有效。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三、劳动仲裁开庭一定要本人去吗
    劳动仲裁开庭不一定要本人去,可以委托代理人开庭,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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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7:4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