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点是什么 |
释义 | 一、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点是什么 借款合同生效的时间点具体如下: 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借款合同生效时间是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如果不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依法成立时生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二、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有哪些 借款合同纠纷诉讼举证有: 1.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 (1)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 (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 (3)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2.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款合同、借款协议、借条、欠条、还款承诺书等。 3.证明已偿还借款的证据:收条或各次还本付息的付款凭证。 4.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依据:提供诉讼请求中关于要求计付本金及利息数额的计算清单,包括本金余额的计算清单、利息金额的计算清单等。 三、借款合同纠纷处理规定的方式有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借款合同纠纷处理规定的方式有: 1.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 2.调解,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书; 3.仲裁,将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裁决并解决纠纷的方式; 4.诉讼,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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