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条件如下: 1.双方具有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双方续签劳动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实; 3.续签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要求。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二、签订劳动合同的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另外,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 三、劳动合同要备案吗 劳动合同不用备案,现行法律并未规定需要去劳动局备案,备案不是必经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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