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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立案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有哪些
释义
    一、立案销售假药罪的标准有哪些
    销售假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 第十七条规定:
    生产(包括配制)、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二)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份,可能贻误诊治的;
    (三)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四)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份的;
    (五)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二、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
    销售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如下:
    1.销售假药罪的但最主体为一般主体;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且以营利为目的;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
    4.客观方面存在不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三、销售假药罪多久能判刑
    犯罪的刑事责任,一般会在法院受理案件后的二个月内判处,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但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等,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则可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则需报请最高院予以批准。
    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一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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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7: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