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事项的裁决由谁来执行 |
释义 | 一、劳动仲裁事项的裁决由谁来执行 劳动仲裁事项的裁决执行主体如下: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管辖。 2.仲裁机构作出的国内仲裁裁决、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债权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其级别管辖的规定参照各地法院受理诉讼案件的级别管辖的规定确定。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仲裁调解书申请执行的,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二、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就可以在一年内去申请仲裁维权。如果时效中断的,则一般从中断时起重新计算一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 三、如何申请劳动仲裁流程 申请劳动仲裁流程如下: 1.用人单位或者劳动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 2.仲裁委员会在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当事人缴纳仲裁费用,仲裁庭开庭审理前通知当事人庭审时间。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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