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逸又肇事,应如何处置 |
释义 | 一、逃逸又肇事,应如何处置 逃逸又肇事,应如下处置:逃逸后又肇事的,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判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二、肇事逃逸怎么赔偿对方 肇事逃逸赔偿对方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三、肇事逃逸保险公司赔吗 发生逃逸的行为,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内赔付交强险,但商业险不进行赔偿。法律网提醒您,若是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一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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