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发明专利获得授予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一、发明专利获得授予条件有哪些 被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应具备以下的条件: 1.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截在申请日以后公远见卓识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该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3.实用性,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能产生积极效果。 二、发明专利法哪些保护对象 专利法的保护对象包括: 1.发明、实用新型,且一般以权利要求书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为准; 2.外观设计,且一般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产品的外观设计为准; 3.其他保护对象。 ![]() 三、哪些人具有发明专利申请权 法律网提醒您,发明专利申请权的归属为: 1.非职务发明创造,发明专利申请权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2.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3.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4.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 5.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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