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多党制 |
释义 | 一国允许存在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合法政党,各政党都可能通过定期竞选单独或联合执政的政党制度。由于多党制国家一般实行比例代表制,议席分散,实际上很少有一个政党能取得议会绝对多数席位单独执政,因而政党联盟在多党制下是常见的政党参与竞选和执政的组织形式。但由政党联盟组成的联合政府稳定性较差,经常出现政权更迭的情况,这是多党制最大的缺点。西欧国家大多实行多党制,其中以法国和意大利为典型。法国从第三共和国时代就开始实行多党制度,国内党派林立。由于各党政见分歧很大,很难贯彻统一的政策,造成政局经常动荡的局面,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戴高乐修改宪法时期。之后法国实际上由议会制过渡到半总统制,总统权力扩大,政局才相对稳定下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意大利是实行多党制国家中的典型。意大利全国性政党有十几个,这些政党经常分化组合,结成联盟,组成政府。但由于各政党间很难形成统一的政见,因此政局极不稳定。多党制国家中政党林立,其中一些主要政党势均力敌,谁也不能单独执政,只好由几个政党联合形成多数,组成联合政府。在议会中联合执政的几个政党成为执政党,议会中不参加政府的各政党成为反对党。但在实行多党制的国家中,也出现过一政党获得议会多数席位,单独组织政府的情况。实行多党制的国家,其政治生活常常出现以下三个特点: (1)议会中党派林立,政见分歧很大,这些政党代表社会中不同的阶级、阶层和集团的利益。(2)常出现数党联合执政的局面,但联盟的构成方式在各国也不尽相同。(3)政府更选频繁。由于议会中党派过于繁多复杂,因政见不和而引起的倒阁事件时有发生。产生多党制的原因很复杂,历史传统、阶级关系、政治文化、宗教派别、政治法律等多方面因素都可能对多党制的形成和发挥作用有一定的影响。其中最直接而明显的是选举制度的作用。多党制国家采用比例代表选举制,每选区可选出数名议员,每个政党可按其在全额选票中所取得的选票的比例来分配议员名额。这就使那些影响不大的小党也可以在议会中获得少量席位,从而鼓励了小党的出现和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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