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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资本主义法的社会化
释义

资本主义法的社会化

垄断资本主义时期资本主义法律的一个重大变化。资产阶级法学家认为,在古代和中世纪,法律的精神和本位是义务,即强调人民应服从统治者的权力。在进入20世纪后,法律不仅应保护个人权利,而且更应着重保护社会利益,因此,以个人权利为主的法律精神就应改为以社会利益为主,即法律社会化的精神。在财产关系的基本原则中,“所有权的绝对权利”应改为“所有权行使的限制”;“合同自由”应改为“合同自由的限制”;“无过失不负损害赔偿责任”应辅之以“无过失损害赔偿责任”。在刑法中提倡“社会防卫主义”和“保安处分”等,即对某些已服刑期满的犯人和那些尚未犯罪但却处于犯罪“危险状态”的人采取隔离等“社会防卫”手段。此外,各种社会立法纷纷出现,形成不少新的部门法,例如劳工法。加强经济管理的法律和社会福利方面的立法也不断出现。如美国于1890年制定了第一个《反托拉斯法》,1935年制定第一个《社会保险法》。资产阶级学者提出法律社会化的理论,不过是试图用“超阶级”的社会、权利和义务等来解释资本主义法律在20世纪的变化。实质上,法律社会化表明资本主义从自由竞争转向垄断,国内外矛盾加剧的条件下,资产阶级要求充分利用国家权力和法律手段来缓和阶级矛盾或加强暴力镇压,加强国家对经济生活的干预。另一方面,法律社会化也意味着,在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条件下,客观上要求国家以法律手段扩大对社会公共事务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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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27: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