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赎买政策 |
释义 | 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对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采取有偿方式变为国有财产的政策。1847年恩格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就提出通过没收、竞争和赎买等方式消灭私有制的设想。1894年,在《法德农民问题》中又进一步阐述了对资产阶级实行赎买政策的问题,并强调了这一马克思谈过多次的思想。十月革命后,列宁也说“在一定条件下,工人决不拒绝向资产阶级赎买。”(《列宁选集》第3卷第548页)但由于俄国资产阶级的顽固反抗而未实现。中国共产党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根据民族资产阶级的两面性和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两重作用,对民族资产阶级成功地实现了这一政策。通过采取国家资本主义的多种形式,即通过付给资本家以一定数量的股息、红利,并对资方从业人员采取妥善安置、适当照顾的办法,逐步变资本主义私有制为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实行赎买政策,可以更好地利用资本主义工商业有利于国计民生的积极作用,减少资产阶级在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变革过程中的反抗,而且有利于对资本家的政治思想改造,中国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成功地实现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赎买的思想。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