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制售假药的罪行构成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一、制售假药的罪行构成条件是什么 制售假药的罪行构成条件是: 1.犯罪客体: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的药品管理制度和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利。 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生产、销售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4.犯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法律网提醒您,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有明知是假药而售卖的心理状态,对不知道是假药而销售的不构成销售假药罪。 二、销售假药的立案标准 销售假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含有超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的; 2.不含所标明的有效成分,可能贻误诊治的; 3.所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可能造成贻误诊治的; 4.缺乏所标明的急救必需的有效成分的; 5.其他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 ![]() 三、销售假药犯罪怎么处罚 销售假药罪的处罚如下: 1.犯销售假药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 2.严重危害他人身体健康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致人死亡或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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